Q1:房屋租赁合同纠纷

我当时租的时候签的合同是租赁一年,每月末交一次月租。到现在是5个月了因为工作调遣问题我不想再租下去了。所以我在得到房主同意后就搬了出去。我想要回合同,但房主却一再拖延不肯见我。我担心以后真要出了什么纠纷,我这算是违约吗?后果严重吗?
A1:合同里面注明了如果违约要赔偿相关的款项.
如果房东不追纠的话那到没事.
可以和房东签定一份协议.不过最好还是要回合同.免得以后被他拿到什么把柄.引起纠纷就不好了.
没有拿回合同之前.合同一样有效.还要看具体的相关条约.看你们的合同当时是怎么签的.
A2:可以另外订立一份协议,里面说明取消以前的租赁合同,签好日期和退款
如果还是不方便的话就做一次电话录音,把你们的协议录下来就行了
A3:我也这么觉得·就应该重新定制一份协议·取消以前的合同

Q2:租房合同订3年,房租是逐年交清。两年满后房主提出15天内搬走,请问怎么办?

A1:房子是可以带租约买卖的,买下房子的人是要继续履行之前房主跟房客订立的租赁协议的。所以,房主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让未到租期的房客搬走的。
这样的房子叫带租约的房子,根据市场惯例,“买卖房子不破租赁”,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,二手房交易一旦出现类似纠纷,面对租客的居住权,法院都很难强制执行,更何况房主更加没有这个权利了。
当然,二手房交易时,上家应该告诉下家房子的租赁情况,如果隐瞒,下家可以找上家打官司,但这跟房客是没有关系的,谁也不能强制房客搬走。
如果房东一定要你搬,那是违约行为,是要支付你违约金的。